干式变压器厂家干式变压器充电电池紧急充放电作用的性能指标是消防应急电源的关键特性。执行标准规定紧急充放电時间不可低于90min,且10次循环系统的彻底充、充放电耐久度实验中,末次充放电时光应不低于初次充放电時间的85%。
但在检测中看到许多生产商的商品充放电時间都没有做到这一规定,并不是充放电時间达不上90min,便是耐久度实验末次充放电時间与初次充放电時间相差太多。造成这样的事情的缘故,一方面是充电电池的产品质量问题。
一、充电电池在所有消防安全干式变压器EPS应急电源中占据一半以上乃至更多的成本,尤其是功率大的的EPS应急电源,其关键成本便是充电电池。针对这类实际,许多生产商为了更好地本身的权益在采用充电电池上较为重视电池的价格而忽略充电电池的品质;
另一方面是因为EPS应急电源电池充电电源电路对蓄电池充电的电流量过小,导致在要求的电池充电時间内无法将全部充电电池充斥着,特别是在针对耐久度实验,不断电池充电、充放电后充电电池充放电时间短速度快的状况更为显著。对于此事生产商可依据具体情况调整扩大电流。充电电流很大对充电电池不好,因此电流量的调整要考虑到实际的电池型号。
二、有的干式变压器EPS应急电源电池充电电源电路输出功率过小,不可以将电流调到适宜的情况,应考虑到拆换或再次设计方案符合要求的有关电源电路;别的领域的根本原因还可能是充电电池充放电中止工作电压过高,使蓄电池充放电太早被维护,无法将充电电池电磁能充足释放出来,进而停止充放电造成充放电時间过短。
殊不知维护工作电压过低将不利充电电池的再电池充电,乃至会降低充电电池的使用期限。针对维护工作电压的尺寸,规范上是有需求的,生产商应按照规定有效调整。此外有的开关电源也存有电路原理问题,危害了充电电池的紧急充放电時间。
三、“当串连锂电池组额定电流大于或等于12V时,解决充电电池(组)按段维护,每段充电电池(组)额定电流应不得超过12V,且在充电电池(组)充斥着电后,每段充电电池(组)工作电压均应不小于额定电流。”
如今生产商生产制造的EPS应急电源常用的充电电池大多数是各节额定电流为12V的充电电池,因此在运用时解决各节这类充电电池开展维护。可是如今大部分消防安全干式变压器EPS应急电源在锂电池组按段维护上只是保证对各节电池电压的检验上,当某节电池电压过低或过高时发出声响提醒,而无法保证当全套的锂电池组中某节或某点充电电池路线产生短路故障时立即对充电电池开展维护。
那样一旦锂电池组某点短路故障或某节电池內部极片产生短路故障,尤其非常容易造成大的火苗,会造成火灾事故、电池爆炸,不良影响无法预料。因此EPS应急电源生产商应当注重对电瓶的维护。保护措施有多种多样,但最少应确保在每节电池的各个布线电级根处设定电流量尺寸适宜的断路器或别的过电流保护对策。那样某点产生短路故障不会造成全部锂电池组的毁坏。